
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,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购房、租房、还贷等方面的便利,长春市民若想办理公积金业务,需要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,以下内容将为您详细介绍长春市民如何办理公积金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办理公积金开户
1、单位公积金开户
(1)办理条件: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,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开户。
(2)所需材料:单位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开户许可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单位公章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。
(3)办理流程: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开户手续,领取《公积金开户登记表》,填写完整后交回窗口,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为单位开设公积金账户。
2、个人公积金开户
(1)办理条件: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,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开户。
(2)所需材料:职工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公积金联名卡。
(3)办理流程: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个人开户手续,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为职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。
公积金缴存
1、缴存比例:长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%-12%,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自主选择。
2、缴存基数: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,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3、缴存方式:单位每月按时将职工公积金汇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。
公积金提取
1、购房提取
(1)办理条件:职工在长春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,可提取公积金。
(2)所需材料: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、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公积金联名卡。
(3)办理流程: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手续,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将提取金额划拨至职工银行卡。
2、租房提取
(1)办理条件:职工在长春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,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(2)所需材料: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公积金联名卡、租房合同、租金发票。
(3)办理流程: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手续,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将提取金额划拨至职工银行卡。
公积金贷款
1、贷款条件:职工在长春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,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:
(1)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;
(2)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;
(3)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;
(4)购房合同、首付款凭证等。
2、贷款流程:
(1)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进行贷款咨询;
(2)填写《公积金贷款申请表》,提交相关材料;
(3)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与职工签订贷款合同;
(4)办理抵押登记手续;
(5)贷款发放至职工银行卡。
注意事项
1、办理公积金业务时,请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,以免影响业务办理。
2、公积金提取、贷款等业务,需职工本人亲自办理,不得委托他人。
3、办理业务所需材料,请提前准备好,以免耽误办理时间。
4、如有疑问,可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咨询。
通过以上介绍,相信长春市民对办理公积金业务有了更清晰的了解,希望每位市民都能顺利办理公积金业务,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。